丽悦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丽悦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广州芳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就丽悦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拟在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公司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芳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丽悦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四、招标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南岸路26号。
五、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丽悦台项目位于荔湾区南岸路26号AL011113地块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项目拟建2幢占地约2000㎡33层住宅楼、1幢占地800㎡的18层商业楼及 2幢占地约1000㎡2-4层公建配套楼,最高建筑高度约10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15172.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12699.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2473.2平方米;地上容积率≤4.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3336平方米。
六、管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合同自然终止。
七、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7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办理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进行办理:
1、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八、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截止。
九、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10时00分开始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珠江监理招标部
十一、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十三、公告发布网站:诸侯快讯手机版网站(www.gzpma.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jjl.cn/)。
招标人:广州芳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2号118房
联系人:潘工
电话:134504026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 话:020-83492175
传 真:/
电子邮件:83492175@163.com